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叶耿新-粤房地权证梅县字

  被承受人叶汇干于2026年5月22日牺牲,其名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公民北途C2区4栋202房及杂间(主旨大道C2区4栋)、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04039号、梅府邦用(2010)字第2822号中的物业50%份额系其遗产广州证件制作联系方式。凭据申请人提交合系资料,确认林彩清、叶耿新执业医师资格证、叶新梅为法定承受人。凭据上述法定承受人提交的询查外、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叶耿新承受,现叶耿新向我局不动产备案核心申请上述不动产承受备案广州证件制作联系方式。凭据《不动产备案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则,现对拟备案的不动产备案事项举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贰言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办事日内(2026年10月16日之前)将相合贰言书面资料投递我局不动产备案核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贰言或贰言不创建的,将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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